我国目前并未出台专门针对网络爬虫技术的法律规范,但在司法实践中,相关判决已屡见不鲜,K 哥特设了“K哥爬虫普法”专栏,本栏目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分析,旨在提高广大爬虫工程师的法律意识,知晓如何合法合规利用爬虫技术,警钟长鸣,做一个守法、护法、有原则的技术人员。
案情介绍
- 涉事人员:
① 被告人赵某龙(下文简称龙哥),男,1990 年生人,籍贯河南,高中文化,个体职业。因涉嫌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8 年 6 月 20 日被刑事拘留,同年 7 月 19 日被逮捕。
② 被告人蓝某璀(下文简称小蓝),男,1995 年生人,籍贯广西,初中文化,个体职业。因涉嫌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被刑事拘留,同年 7 月 19 日被逮捕。
- 案件过程:
事情是这样的,故事的男一号,没有固定职业的龙哥,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偶然灵光乍现,发现了一个商机,在网上有很多人(公司)对客户资料有极大的需求,说白了就是一些客户的信息资源,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龙哥这么想到。想法萌芽,龙哥也就在犯罪道路上迈除了第一步,只不过彼时,龙哥心里琢磨的,那全是生意,压根没有法律!人的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是有一定关联的,高中文化水平的龙哥可能并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将来会让自己吃上官家饭。
目标明确,说干就干,2018 年 5 月份起,龙哥开始通过“熊猫采集”和“商易轻快客户综合采集软件”从网络上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 QQ 软件向他人出售牟利。龙哥学历不高,没有相关的技术储备,但龙哥会上网啊,且擅用工具,这原本有一定技术门槛的牢饭,硬是让龙哥啃下了!
没多久,龙哥就挣着钱了,风风火火干了一个来月,他有了一种不受剥削,当上老板的感觉,于是龙哥决定抓住机遇,招兵买马做大做强。至此,咱们故事中的男二号小蓝,开始出现在了大家眼前。
所谓人以群分,龙哥联系上了同样无固定职业,想要搞钱,且年纪较小,文化水平更低(可能法律意识也更淡薄)的小蓝,俩人一拍即合,千里姻缘一线牵,混在了一起准备放开手脚大干一场。
18 年 6 月初,龙哥开始手把手教小蓝业务,师徒情深,彼时的小蓝也许以为自己出门遇贵人了吧,只是未曾想仅仅 10 天过后,他便在广州番禺的一个出租屋内,和自己的师傅双双落网,等待他的不是升职加薪走向人生巅峰,而是银手镯以及法律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