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哥爬虫普法】只是因为上了那个网站,就被公安局没收百万财产!

我国目前并未出台专门针对网络爬虫技术的法律规范,但在司法实践中,相关判决已屡见不鲜,K 哥特设了“K哥爬虫普法”专栏,本栏目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分析,旨在提高广大爬虫工程师的法律意识,知晓如何合法合规利用爬虫技术,警钟长鸣,做一个守法、护法、有原则的技术人员。

事件简介

9 月 24 日,有人在某社交网站发文称其为境外公司提供工作,访问国际互联网,被河北承德双桥公安处罚 105.8 万元,国庆之后在当地提起行政诉讼,并寻求律师的帮助:

这篇帖子一经发出,就引起了轩然大波,网络上的各种争论声不绝于耳,K哥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是大为震惊的,为海外公司工作被处罚了 100 多万,是从事”黑灰产“了吗?是涉嫌网络犯罪了吗?这件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通过查阅大量网络上的资料,我们来还原一下此事的大致经过:

一河北承德的程序员,因为就业形势严峻,工作难找,一直无业在家,焦虑的他费尽心思,终于通过网络找到了一份兼职工作,服务于一家海外软件公司,远程办公,工作期间需要通过“翻墙”的方式,在 GitHub 上领取公司任务,然后进行代码编写,期间如果遇到售后问题,需要在线上回答用户问题。同时,需要对接该海外软件公司时,也会用到相关视频软件进行会议洽谈、远程协助等工作。从 2019 年 9 月开始,到 2022 年的 11 月,他一直服务于这家海外公司,三年收入达到 105.8 万元

网络上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答辩状中,并没有提及该程序员从事的海外业务有任何违法的环节。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没人会觉得有啥问题,合理的劳动所得,但是令人没想到的是,在 2023 年 4 月 20 日,该程序员收到了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的查询财产通知书。紧接着在同年 9 月 11 日,直接收到了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他近年来赚取的 105.8 万元的工资全部属于违法收入,依法全额没收,并额外罚款 200 元整,触目惊心。

违法条款

根据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下达的相关文件,认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中的相关条款如下:

  • 第六条: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提供互联网络地址、域名、网络资源目录管理和有关的信息服务;
  • 第七条:我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 第十四条:邮电部根据《暂行规定》和本办法制定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管理办法,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各互联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根据《暂行规定》和本办法制定互联网络管理办法,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可以并处 15000 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该法规制定于 1998 年 2 月 13 日,距今 25 年了,是否还符合当下互联网环境,是值得考虑的。